山东昶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秉持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担任胶州市人民政府、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胶州市财政局、胶州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等数十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政府法律事务、刑事辩护、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法律事务等专业领域成绩卓越。
昶德律师担任山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师协会行业发展与国际化促进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事务与行政委员会委员、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政协胶州市委员会委员、胶州市行政复议监督员、胶州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青岛市律师行业社会公益奖、青岛市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政协委员、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
法律服务:民商事、行政、刑事方面的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主要为:
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商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依法参与复议、听证、调解、诉讼和仲裁活动;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接受刑事案件被害人委托,担任代理人;
4、解答法律询问;
5、接受委托、为有关业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6、代写诉状、仲裁申请书;草拟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7、其他法律事务。
公司全称:山东昶德律师事务所 注册资本: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刘洪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561576939;13792824321 地址:工作地址:胶州市北京路116号康禹大厦6层 邮箱:sdcdl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