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政策问答

        一、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去向?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由高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转递其人事档案: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的,人事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委托存档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且就业单位未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委托存档或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可根据毕业生意愿将其人事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4)自费出国(境)留学或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二、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高校毕业生档案按规定主要采取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转递。转递时档案材料要用统一的档案信封封装后,装入毕业生专用档案封套内,高校要在封套表面认真填写毕业生姓名、寄出单位、寄往单位等信息,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后再进行邮寄。邮政分公司按规定将高校毕业生档案进行单独封装、单独邮寄。

对涉密高校、涉密专业和到涉密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要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送取的方式进行档案转递,严禁学生个人携带档案,最大程度确保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的安全与效率。

三、高校毕业生如何转接党组织关系?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如就业的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楼宇、商圈、园区建有党组织,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党组织,如无法在单位落实组织关系,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或户籍地街道(社区)党组织。省内转移的,向转入的党支部提出申请,由原党组织在“灯塔—党建在线” 提报转出申请,各党组织逐级审核后,接收党组织在“灯塔—党建在线”审核接收,全程网上办结;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已开通全国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的省部级党委,全程线上转接,未开通的省部级党委,凭纸质介绍信逐级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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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19
来源: 胶州人才网